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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项目评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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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20年9月27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相关项目管理办法以及专家评审意见,公布了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项目评审结果(第
2020年9月27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相关项目管理办法以及专家评审意见,公布了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项目评审结果(第二批)。
通知显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20年第20次委务会议决定资助的项目合计10006项,其中医学领域面上项目4584项、青年科学基金项目4505项、地区科学基金项目917项。依托单位科学基金管理人员和申请人可于9月27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查询相关申请项目评审结果。
在此之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还公布了第一批决定资助项目,包括面上项目14773项、重点项目737项、重大项目1项、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102项、青年科学基金项目13771项、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含港澳)625项、创新研究群体项目37项、地区科学基金项目2260项、部分联合基金项目(NSAF联合基金、天文联合基金和大科学装置科学研究联合基金)180项,合计32486项。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成立于20世纪80年代初,是为推动我国科技体制改革,变革科研经费拨款方式而建立的基金。多年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坚持支持基础研究,已经形成了由研究项目、人才项目和环境条件项目三大系列组成的资助格局。
历经三十多年的发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作为我国支持基础研究的主渠道之一,面向全国,重点资助具有良好研究条件、研究实力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中的研究人员,在推动我国自然科学基础研究的发展,促进基础学科建设,发现、培养优秀科技人才等方面取得了巨大成绩。
以下是通知附件全文:
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第二批不予资助项目
复审工作注意事项
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复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详见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首页“政策法规”栏目)的规定,申请人如对不予资助决定有异议,可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出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一、提出复审申请
1.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接收工作自10月1日开始,10月15日16时截止。
2.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在线填写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登录用户名和密码如有遗忘,可向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索取。
3.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人打印1份复审申请表,确认纸质与电子复审申请表内容一致,并在纸质复审申请表上签字后,当面递交或以快递方式寄送(以邮戳日期为准)医学科学部综合与战略规划处。
二、受理复审申请
自然科学基金委医学科学部负责受理复审申请。请注意,具有《办法》第八条所列以下情形之一的复审申请将不予受理:
(一)非项目申请人提出复审申请的;
(二)提交复审申请的时间超过规定截止日期的;
(三)复审申请内容或者手续不全的;
(四)对评审专家的评审意见等学术判断有不同意见的。
对不予受理的复审申请,由科学部告知复审申请人不予受理决定和原因。
三、审查复审申请
1.自然科学基金委医学科学部负责审查受理复审申请,审查依据是《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和《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2.自然科学基金委医学科学部将在12月11日之前,将复审审查结果书面通知申请人。
3.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可通过信息系统随时查看本单位复审申请人复审申请的提交情况与处理结果。
文章来源:《自然科学史研究》 网址: http://www.zrkxzzs.cn/zonghexinwen/2020/1014/8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