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指南
一、来稿必须是作者独立取得的原创性学术研究成果,来稿的文字复制比(相似度或重复率)必须低于用稿标准,引用部分文字的要在参考文献中注明;署名和作者单位无误,未曾以任何形式用任何文种在国内外公开发表过;未一稿多投。 二、来稿除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之外,不侵犯任何版权或损害第三方的任何其他权利。如果20天后未收到本刊的录用通知,可自行处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来稿经审阅通过,编辑部会将修改意见反馈给您,您应在收到通知7天内提交修改稿。作者享有引用和复制该文的权利及著作权法的其它权利。 四、一般来说,4500字(电脑WORD统计,图表另计)以下的文章,不能说清问题,很难保证学术质量,本刊恕不受理。 五、论文格式及要素:标题、作者、工作单位全称(院系处室)、摘要、关键词、正文、注释、参考文献(遵从国家标准:GB\T7714-2005,点击查看参考文献格式示例)、作者简介(100字内)、联系方式(通信地址、邮编、电话、电子信箱)。 六、处理流程:(1) 通过电子邮件将稿件发到我刊唯一投稿信箱(2)我刊初审周期为2-3个工作日,请在投稿3天后查看您的邮箱,收阅我们的审稿回复或用稿通知;若30天内没有收到我们的回复,稿件可自行处理。(3)按用稿通知上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后,稿件将进入出版程序。(4) 杂志出刊后,我们会按照您提供的地址免费奉寄样刊。 七、凡向文教资料杂志社投稿者均被视为接受如下声明:(1)稿件必须是作者本人独立完成的,属原创作品(包括翻译),杜绝抄袭行为,严禁学术腐败现象,严格学术不端检测,如发现系抄袭作品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作者本人承担,本刊不承担任何民事连带责任。(2)本刊发表的所有文章,除另有说明外,只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刊观点。由此引发的任何纠纷和争议本刊不受任何牵连。(3)本刊拥有自主编辑权,但仅限于不违背作者原意的技术性调整。如必须进行重大改动的,编辑部有义务告知作者,或由作者授权编辑修改,或提出意见由作者自己修改。(4)作品在《文教资料》发表后,作者同意其电子版同时发布在文教资料杂志社官方网上。(5)作者同意将其拥有的对其论文的汇编权、翻译权、印刷版和电子版的复制权、网络传播权、发行权等权利在世界范围内无限期转让给《文教资料》杂志社。本刊在与国内外文献数据库或检索系统进行交流合作时,不再征询作者意见,并且不再支付稿酬。 九、特别欢迎用电子文档投稿,或邮寄编辑部,勿邮寄私人,以免延误稿件处理时间。

《四川省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

来源:自然科学史研究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0-08-28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为完善科技人才职称评审办法,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18〕13号)、《关于深化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

为完善科技人才职称评审办法,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18〕13号)、《关于深化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4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起草了《四川省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征求意见稿)》。根据《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现通过科技厅官方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期5个工作日(8月27日至9月2日),请于9月2日18:00前将修改意见反馈至科技厅人事处邮箱。

欢迎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感谢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联系人:王海、叶千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8月27日

附件

四川省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推进高层次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18〕13号)、《关于深化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4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条件。

第二条 本条件适用于我省从事自然科学研究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含港澳台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和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在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建立"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9〕54号)执行。

第三条 自然科学研究专业职称分为研究实习员、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员。其中,研究实习员为初级职称,助理研究员为中级职称,副研究员为副高级职称,研究员为正高级职称。

第四条 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设置电子信息、化工材料轻工、核技术、测试技术、自然资源、农业、畜牧、林草业、医药卫生、中医药、体育、软科学、科技情报、科技管理、科学技术普及、专利代理、技术经纪专业(专业类别及适用范围见附件)。以上专业分类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行业需要,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意后,予以动态调整。

第二章基本申报条件

第五条 思想政治、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职业道德、献身科学事业的精神和良好的科研诚信记录;热爱自然科学研究事业,具有自然科学研究相关专业理论素养、能力素质和一定实践经验,具有解决自然科学领域相关问题的能力;具有正常履职尽责的身体条件。

(三)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胜任本职工作,申报条件规定的任职年限内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四)任现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的任职最低年限基础上延迟受理申报或不得申报:

1.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上一个职务,聘任现职务期间,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考核每出现1次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者,延迟1年受理申报。

2.具备现有任职资格以来有伪造学历、资历,编造业绩证明等弄虚作假行为,或剽窃他人论文、技术成果等科研诚信失信记录的,取消申请人当年申报资格,且从次年起3年内不予受理申报。

3.受到记过以上党纪政纪处分的,在处分影响期内不得申报。有违法行为的,在调查、判决和处罚期内不受理申报。

第六条 研究实习员申报条件

(一)学历资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且1年见习期满。

(二)专业能力

1.基本掌握本学科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初步了解本领域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2.具备从事自然科学相关研究工作的能力,能够胜任基础性工作。

第七条 助理研究员申报条件

1.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

2.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获得研究实习员职称并聘任相应岗位后,从事相应工作满2年。

3.取得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获得研究实习员职称并聘任相应岗位后,从事相应工作满4年。

1.具有扎实的基础知识、理论素养和专业能力,基本了解本学科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2.能够指导研究实习员开展工作。

(三)业绩成果

任现职以来取得下列业绩之一:

文章来源:《自然科学史研究》 网址: http://www.zrkxzzs.cn/zonghexinwen/2020/0828/665.html



上一篇:2020 国自然资助部分公示,医学科学部和生命科学
下一篇:复旦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林金钟团队合作研究发现

自然科学史研究投稿 | 自然科学史研究编辑部| 自然科学史研究版面费 | 自然科学史研究论文发表 | 自然科学史研究最新目录
Copyright © 2018 《自然科学史研究》杂志社 版权所有
投稿电话: 投稿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