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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瑞典研究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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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瑞典研究理事会(VR)签署的合作协议及后续达成的共识,2020年双方将在冠状病毒研究领域共同资助跨学科合作研究项目,支持中瑞两国科学家携手抗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瑞典研究理事会(VR)签署的合作协议及后续达成的共识,2020年双方将在冠状病毒研究领域共同资助跨学科合作研究项目,支持中瑞两国科学家携手抗击新冠肺炎疫情。
一、项目说明
(一)资助领域
本项目为跨学科研究项目,鼓励医学不同研究领域之间、医学与社会科学以及自然科学之间的学科交叉研究,资助领域包括:
1. From developing rapid and precise diagnostic methods to the development of novel treatments including antiviral drugs and vaccines(申请代码1须选择H3106, H 1014或H1911);
2. Mapping how the genetic material of the virus changes over time(申请代码1须选择H19);
3. Studying how the immune system is involved in both protective mechanisms of animal-derived viruses and how the immune system is involved in COVID-19 disease(申请代码1须选择H1904);
4. Public health management, health delivery sciences, and social and behavioral aspects of emergency public health response(申请代码1须选择G0406)。
未按要求填写申请代码1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二)资助年限
资助期限3年,起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资助经费说明
中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300万元/项(直接费用),包括研究经费和国际合作交流费用。瑞方资助强度为900万克朗/项。计划资助不超过4个合作研究项目。
二、申请资格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申请本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中方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且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不包括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
(二)合作双方有良好的合作基础,项目申请应体现强强合作和优势互补。
(三)瑞方合作者应符合VR对本国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向VR提交申请。单方提交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瑞方征集指南请见:
(四)更多关于申请资格的说明请见《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三、限项规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包括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以下简称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本合作研究项目属于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人申请时须遵循以下限项规定:
(一)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二)正在承担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本项目。
(三)作为申请人申请本项目,计入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合计限2项的范围。
(四)《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四、申报要求
(一)在线填报中文申请书
中方申请人须登录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
1. 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
2. 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
3. 点击“组织间合作研究(组织间合作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VR(中瑞)”,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依托基金项目批准号(作为负责人承担的3年期以上科学基金项目批准号),进入具体中文申请书填写界面。
4. 本项目鼓励学科交叉与融合,要求团队构成中含有不同学科领域的骨干成员,并在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案中体现学科交叉与融合。
(二)附件材料
除在线填写并提交中文申请书外,中方申请人须将下列材料上传至中文申请书的“附件”栏中一同提交:
1. 合作双方共同撰写的英文申请书,英文申请书撰写说明见附件1。中、英文申请书的基本内容须保持一致。
2. 合作协议(协议参考范本见附件2)。合作双方须就合作内容、知识产权、研究伦理等双方共同关心的问题达成一致,并签署合作协议。
3. 中方申请人和依托单位须遵守国家关于“病原微生物”、“伦理和生物安全”、“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等有关规定,数据与相关材料的收集、管理和交换须严格遵守两国有关法律和规定。涉及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项目申请,应随申请书提交依托单位生物安全保障承诺(附扫描件)。涉及人和动物的研究须严格遵守患者知情同意和相关伦理等问题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须提供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伦理委员会的审核证明(附扫描件)。
文章来源:《自然科学史研究》 网址: http://www.zrkxzzs.cn/zonghexinwen/2020/0801/4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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